共有房产,共开店铺,几位商人合伙共事,果然赚得了可观的盈余。他们把业歇了,开始分利。谁见过分财不发生争执?为钱为货他们吵得一塌糊涂。
忽然屋外有人喊起来了:“着火了!快!救火!救店铺!”
第一个说:“你们先去救火,以后再说。”
第二个吵:“先给我一千钞票,这是至少。”
第三个喊:“给我少算了两千,这很显然。”
第四个嚷。“我绝不退让,得把理讲!”
他们吵得忘乎所以,火己燃眉,他们犹在争利。烈火攫住了他们和财物,连人带物化成了灰烬瓦砾。
在比这个重大得多的事情上,往往与此同样,大家共同灭亡。人们不忘为自己的私利争执,却不在共同的灾祸中同舟共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