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久很久以前,爱尔兰南部住着一个国王和王后。他们有三个儿子,都很漂亮,但很小的时候,他们的妈妈就病得快要死了。整个朝廷一片悲哀,特别是国王,没人能安慰他。
眼看着死亡逼近,她把国王叫到身边,说:“我就要离开你了。你还年轻,精力旺盛,我死后你会再娶的。我唯一的要求就是,在海上的小岛上盖一个塔楼,让你的儿子们住在那儿,直到他们能处理自己的事儿,这样别的女人就不会控制他们了。让他们接受和身份相当的教育,教会他们必要的消遣和娱乐。这是我所有要说的话了。”
国王含着泪保证这一切他都能做到,王后躺下来,微笑着死去了。朝廷,乃至整个国家都笼罩在悲哀之中。因为像王后这样的好女人,在这世界上找不出第二个。她的葬礼很盛大,她的丈夫为了她伤心欲绝。他信守诺言,盖了塔楼,把儿子们送走了。
地主和爵爷们都劝国王,他还这么年轻,不能这样过,他应该再娶一个妻子。
他们帮他选了一个富有而又美丽的公主,邻国国王的女儿。国王很爱她。没过多久,王后生了个儿子,朝廷举行盛宴欢庆孩子的诞生。这时候,死去的王后差不多被人们忘记了。国王和新王后快乐地生活了几年。
王后和养鸡婆闹意见,亲自去和她谈了很长时间,叫她走。养鸡婆说她回来的时候,王后的脖子肯定已经断了。王后被这个卑微的仆人的威胁激怒了,就问她理由,否则就要处死她。
“你最好还是给我付个好价钱,很值得啊。”养鸡婆说,“我要告诉你的事儿事关重大。”
“付你什么?”王后问。
“你得给我,”她说,“一袋子羊毛;我有个老坛子,你给我装满奶油;我还有个桶,你给我装满小麦。”
“一袋羊毛是多少?”王后问。
“七头羊的毛,七年后会涨七倍。”她回答道。
“你的坛子能放多少奶油?”
“七块奶油。七年后就多了。”她说。
“你的桶能放多少小麦?”王后又问。
“只要七年,就能变成七桶。”
“好数量。”王后说,“你的理由要是真的很特别,我就给你。”
“好吧。”养鸡婆说,“我告诉你,因为你太愚蠢,你甚至都不知道周围有威胁你和你儿子安全的事儿。”
“什么事儿?”王后问。
“哇,国王和前妻有三个漂亮儿子,他把他们都关在塔楼里,等他们长大,要把国家分给他们,让你儿子自己在世界上碰运气。你要是不想个办法把他们消灭掉,到最后,你和儿子就孤苦伶仃啦。”
“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呢?”她说,“这种事儿,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啊。”
“你得告诉国王,你听说了他儿子的事儿,很想知道为什么他要瞒着你,告诉他你想见他们,希望他把他们放出来。他把他们带回来的话,一定会准备盛宴的,还要准备节目让大家开心。你呢,就叫王子们跟你玩牌,他们肯定不会拒绝的。当然啦,你要跟他们说好,要是你赢了,他们就得听你的,要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。
要是他们赢了,你就听他们的。喏,这就是牌,你不会输的。”
王后立刻拿了纸牌,对养鸡婆表示了感激,回宫了。她忐忑不安地跟国王提起了他的儿子们,最后她礼貌而温柔地说服了他,没让他看出一点破绽来,他欣然满足了她的愿望,而那些儿子们也很高兴解除监禁,愿意回到宫里来。
三位王子都很英俊,各种娱乐活动也都精通,很快就赢得了人们的尊重。王后更加嫉妒了。宴会和欢庆结束时,她就能实现她的计划了,当然,这还得看养鸡婆那副牌的效力。后来开始玩游戏了,王后狡猾地挑战王子们,叫他们和她玩牌,按照养鸡婆的吩咐说了那番话。
王子们接受了挑战,第一个回合是大王子,她赢了。第二回合是二王子,她又赢了。第三个回合是小王子,他赢了。这下她很伤心,小王子是最英俊最可爱的一个,他却摆脱了她的控制。
大家都想听听王后要王子们干什么,完全没想到她正在打坏主意。是养鸡婆教她的,还是她自己这么想,这个我就不敢说了,反正,她让他们去把峡谷爵士的战马给她带回来,否则就杀头。
小王子不知道这事儿很危险,但整个宫廷都很震惊。大家都知道不可能把那匹战马给牵回来,每个去的人都死掉了,但是王子们也不能收回诺言。
大家都在等小王子的愿望,看看他想让她干什么。
“哥哥们要出门了。”他说,“这是一趟危险的旅程,他们不知道走哪条路,也不知道路上会出什么事儿。我决定跟他们一起去。我的要求就是,请王后站在宫殿里最高的塔楼上,等我们回来,或者等我们死掉。她不能带任何东西上去,她可以吃玉米,带些冷水喝。我们或许要七年,或者更久。”
事情就这么定了。三位王子出发去找峡谷爵士。
他们沿着大路走,碰见了一个小跛子,他风尘仆仆,似乎已经走了好几年了。
他们交谈起来,小王子问他的名字,问他为什么要戴这么一顶醒目的黑帽子。
“只能这样。”他说,“你们看到的我,是从帽子里钻出来的。有时我是小偷斯隆,有时我是小偷布莱克。”他告诉王子们他的惊险经历,然后问他们去哪里,干什么。
小王子从头到尾讲了一遍,然后说:“现在我们还不知道走错路没有呢。”
“啊!勇敢的年轻人!”小偷布莱克说,“你们可不知道这有多危险。我都跟了这马七年了,就因为那块盖在它身上的丝绸,始终没能得手。那块丝绸上有六十个铃铛,一有人接近那马,它马上就看见了,就拼命地摇,铃声就会惊动王子和卫兵,连整个乡间都能听见。被格兰爵士抓住可就糟了,他会把人放到火炉里煮。”
“上帝保佑!”小王子说,“我们该怎么办呢?我们回去也是掉脑袋,总之,怎么样都是一死。”
“嗯。”小偷斯隆说,“要是我,我也宁可被爵士杀掉。我跟你们一起去,给你们带路,我们共命运了。”
王子们诚恳地道了谢。小偷斯隆对路很熟,不一会儿他们就看到了城堡。
“现在,我们得等到天黑。我对宫里很熟,他们睡着了,我们也许会有机会。
要知道,爵士为了这匹马,处处配了警卫。”
夜深人静时,三位王子和小偷斯隆去偷战马。但他们还没到马厩,战马就发出了可怕的嘶鸣,摇摆身体。铃响了,爵士和人们都醒了。
小偷布莱克和王子们没跑掉,他们被士兵围住,扔进了监狱。在那儿,爵士的炉子一直在烧,爵士把所有的闯入者都扔进去,一会儿就烧没了。
“大胆的恶棍!”格兰爵士说,“你们怎么敢来偷我的战马?喏,现在有报应了。我要一个个地煮了你们,你们可以亲眼看见同伴们的下场。”
他命令手下人拨拨火:“第一个煮看起来最大的家伙吧,这个戴黑帽子的家伙,像是头头,他应该来过不少次。”
“像王子一样,我快死了,”小偷布莱克说,“不过我会跑掉的,王子也一样。”
“哦,你可跑不掉。”爵士说,“他们也是,不过两三分钟,就轮到他们了。”
“如果你说得对,我早应该死了,但我还站在这儿。”小偷布莱克说。
“那是怎么回事儿呢?”爵士说,“我倒很有兴趣来听听你的离奇故事。”
“如果你愿意的话,爵士先生,我可以讲。”小偷布莱克说,“不过,我比这位年轻人危险多了。我要是讲了,你愿意原谅这位年轻人吗?”
“我愿意。你讲吧。”爵士说。
“我年轻的时候,特别疯狂,经历了种种不幸和痛苦。有一次我流浪的时候,赶路赶到天黑,一直都找不到住宿的地方。后来,我找到了一个烧窑。我实在是累坏了,睡了。没多久,我就看见三个巫婆进来了,带着三个金子包。她们把包枕在头下,睡了。我听到她们说,要是小偷布莱克来了,她们就一个子儿也没了。从她们的谈话中,我知道大家都在议论我,我一直没吭声。后来,她们睡着了,我就把包偷过来,把她们搬到一起互相枕着睡觉,带着她们的金子跑掉啦。”
“我还没走远。”小偷斯隆继续说,“我看见一只灰毛猎狗、一只野兔、一只老鹰在追我。我知道肯定是那三个巫婆,她们变成这样追我,就是希望无论在水里,还是在天上,我都认不出她们来。不过,她们既然没变成什么可怕的野兽,我觉得倒是可以跟她们打打,我的短剑要杀掉她们太容易啦。但是又想想,她们还可以变的。我爬上了树,带着短剑和金子。她们过来时发现了我,一个变成了铁匠的铁砧,另一个变成了一块铁,有了这两样东西,第三个人就有了把短柄斧来砍树。
大概一个小时左右,她摇那棵树,最后树弯了,又来了一两阵风,干脆就把树刮倒了。这下,我怀疑自己要死了,这些家伙这么厉害,杀我还不容易。但她们刚想下手,公鸡叫了,她们立刻变成了原形,消失了,我和我的金子都安全了。”
“现在,先生,要是这个故事没有你听过的探险故事精彩,就一斧子砍死我。
是砍死我,还是放了他,你自己决定。”
“嗯,这个故事挺离奇的。”爵士说,“我赦免这个年轻人了。来吧,搅搅火,把第二个煮了。”
“说实话。”小偷布莱克说,“我觉得他也死不了。”
“怎么会?”爵士说,“他可逃不了。”
“我自己在比这更糟糕的情况下都跑了。”小偷斯隆说,“既然你打算把他扔到炉子里去,我希望他也像我一样,能跑掉。”
“哦,你经过过这样的危险?”爵士问,“我想听听,要是这故事跟刚才的那个一样精彩,我也宽恕他。”
“我的人生不是那么顺利。”小偷布莱克说,“我告诉过你,有段时间没有钱花,没事儿干,日子可艰难啦。后来,邻近社区的主教死啦,我听说有不少珠宝和漂亮衣服陪葬,我想快点把它们弄到手。一个晚上,我就去了。他的墓在一个长长的拱廊最里头,我慢慢地进去,听到脚步声朝我走来时,我还没走多远。尽管我胆子天生很大,但想想死的人是主教,我犯的罪太大了,我的勇气一下就消失啦,朝入口处跑过去。然后,我听到了脚步声,一个高高的黑人站在入口处。我害怕得不知道怎么过去,就朝他开了一枪,他倒下了。他死了还是人的模样,我明白了,原来他不是主教的鬼魂,这下我就没那么害怕了。我壮起胆子,跑到拱廊的那头,那儿有个大包。我检查了一下尸体,那人是被打中了,是一个神职人员。
我真后悔我把他杀了,但这时候已经无力回天了。我扛起大包,里面有许多值钱的东西,然后我想离开那个阴森森的地方。但走到入口时,我看见卫兵朝我走过来,他们说要去拱廊看看,但他们也说,就算是小偷布莱克在,也不会要抢劫死人。我不知道该怎么办,要是他们看见我,肯定要杀了我。不会有人敢冲过来,我知道,要是他们看见了我,就只会像射杀一条狗一样杀了我。我没时间了,只好把我杀死的那个人举起来,就像他站着一样,我就缩在他的后头,士兵往拱廊走时只能看见他。看见这人的黑衣服,一个士兵就说他是小偷布莱克,举枪瞄准,我就让他应声倒下,自己爬到入口处一个黑漆漆的角落里。他们看见这男人倒下,就跑进拱廊里头去了,一直跑到尽头才停下,他们肯定是怕这人有同伙。然后,在他们查看拱廊时,我就跑了,这下,他们永远都抓不到我啦。”
“嗯,勇敢的人。”格兰爵士说,“你真是碰到过不少危险,你的故事救了两位王子了,不过小王子不得不忍受痛苦啦。要是你还能讲一样精彩的故事,我就放了他。我很同情他,想帮他一下呢。”
“真巧。”小偷斯隆说,“我也是最喜欢他了,把最好的故事都留给他了。”
“那好,我们来听听。”爵士说。
“有一天,我在路上,”小偷布莱克说,“我走进一个大森林,逛了一大圈,怎么也走不出来。最后我找到一个大城堡,我太累了,就走了进去,看见一个年轻女人,膝上有个孩子,她在哭。我问她为什么哭,这城堡是哪儿。真古怪,城堡里连个仆人也没有。”
“你来得巧了。”年轻女人说,“城堡的主人现在不在,他是个凶暴的怪物,前额长了一只眼睛,还吃人肉。他把这个孩子带给我,不知道是从哪儿抱来的。他叫我把孩子做成馅饼,我忍不住哭啊。”
我告诉她,要是她能告诉我一个安全的地方,我就把孩子带走,这可比怪物把我吃了强。
她告诉我远点有个房子,那儿有个女人可以照顾孩子。“但馅饼怎么办?”她问。
“砍掉他一根手指吧。”我说,“我给你从树林里带一头小野猪来,你把它打扮得像个孩子一样,把手指安上,要是怪物怀疑了,你就把手指转给他看,他就不会怀疑馅饼不是孩子肉做的了。”
她同意了。我砍了孩子一根手指,很快就找到了她告诉我的那座房子,给她找了头小猪。
她把馅饼做好了。我自己吃饱喝足以后,看见怪物从大门进来了,就跟她告别。
“保佑我!”她说,“你要去哪里?到那个房间去,躺在死人堆里,把衣服脱掉,这样他就认不出你来了。”
我听了她的话,躺下来装死。我先听到巨人说要馅饼吃,他闻出来是猪肉了,但是因为她给他看指头,他就信了。
馅饼让他胃口大开,我听到他磨刀,说他还没够,要来点肉片。他在尸体中间吼叫,真让人害怕。我的屁股被砍了一半下来,给他拿去烤了,你可以想象,我很疼,但我怕被他杀了,就忍着没动。
他吃完后,又喝了很多热酒,连头也抬不起来了,躺倒在一个大篮子里睡着了。我听见他打鼾后,爬出来叫那个女人给我疗伤,然后我把怪物的烤锅扔到炉子里烧红了,砸到他眼睛上,但是他没死。
我跑了,他追我,他把一个魔环扔在我身上,套在了我脚趾上。
怪物叫它的戒指,让我奇怪的是,我的脚回答了,他一下就跳了过来,幸亏我眼睛尖,闪开了。我脚上套着这个戒指,逃跑根本没用,戒指总告诉他我在哪儿,我干脆拿出把小刀来,把自己的脚趾割了,顺手就扔进了池塘里。
怪物又叫戒指,戒指又回答了,他不知道我把趾头剁下来了,猛地冲过去想抓住我,结果给淹死了。
“喏,现在,”小偷斯隆说,“你知道我经历过多少危险了吧,我都逃脱了,不过,我从此就跛了。”
“我的主人。”一个一直在旁边听的老妇人说,“这个故事是真的。我就是那个在怪物城堡里的女人,而我的主人,你,就是那个差点儿被做成馅饼的孩子。这就是那个救过你的人,你看看你的手指,他说的对,就是为了骗怪物的。”
格兰爵士听了,大吃一惊。从小他就很想知道自己的手指到哪儿去了,现在他总算知道了,这个故事是真的。
“你就是那个救了我的人吗?”他问道,“勇敢的人啊,我不仅仅要宽恕你们,我还要像招待王子那样招待你们。”
他们跪下感谢爵士,小偷布莱克告诉了爵士为什么王子们来偷马。
格兰爵士说:“哦,那我宁可把马送给你们,也不想看见这么勇敢的人们死去。你们想走就走吧,别忘记回来看看我。”
他们答应了,高兴地往回走,小偷布莱克跟他们在一起。
邪恶的王后一直站在塔楼上,老远就听到了铃声,知道王子们带着战马回来了,又气又急,掉下塔楼摔死了。
父亲在位时,三位王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,小偷布莱克也留在他们身边。但国王死后,就没人知道他们怎么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