阴婚,也叫冥婚,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偶。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,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。老人们认为,如果不替他(她)们完婚,他(她)们的鬼魂就会作怪,使家宅不安。因此,一定要为他(她)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,最后将他(她)们埋在一起,成为夫妻,并骨合葬,免得男、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。
王英
阴婚的历史发展
相传,在汉朝,阴婚就已经开始了。
历史上比较有名的阴婚,是曹操为儿子曹冲操办的。
曹冲,就是故事“曹冲称象”中的主角,这位少年天才十三岁就因病去世。曹操悲伤万分,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,把他(她)们合葬在一起。
唐朝时期,阴婚广泛存在,志怪小说中可以找到相关的记载。
宋元明清直至民国时期,阴婚习俗一直盛行,相传蒋介石的弟弟也曾配过阴婚。
历史上的阴婚
曹冲阴婚
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,是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。据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文世王公传》(卷20)记载,曹操之子曹冲“年十三,建安十三年疾病,太祖亲为请命。及亡,哀甚。文帝宽喻太祖,太祖曰:‘此我之不幸,而汝曹之幸也。’言则流涕,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,赠骑都尉印绶,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。”这里,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给其当做他的儿媳。
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,曹冲很聪明,属于天才型。五六岁时,吴大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,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,但问了好多大臣都想不出称量的法子。曹冲说,“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称物以载之,则校可知矣。”如此有天分的儿子,早年死去,难怪曹操为他的死悲伤万分,还要为他操作冥婚。
冥婚的兴起,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。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,不给死去的未婚者“成亲”,家中会闹鬼,家人不宁。所在,在迷信盛行的古代,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,成为“合法婚姻”,墓主两家还成为“亲家”。
壮族婚俗
流传在桂西的马山、上林一带。《岭表纪蛮》曾有记载:“隆山(今马山)土俗,子死后,家若不安,即择一年龄相当的女尸,与之合葬,谓子得偶,不再为祟于家庭。斯时,亲朋必贺。男女两家亦各以姻谊关系,联为戚好。如此者,谓之‘冥婚’。”
据说,过去某家有男子,年纪已到婚龄(一般是十三四岁以上),未曾娶妻而死。死后家中不断出现灾难,巫婆仙姑认为死者鬼魂作怪,要求父母在阴间讨个媳妇。于是找个末出嫁而死、年龄相当的女尸,两家经商定,送一些礼钱女家备酒席,并择日派人把女尸迁到男尸墓坑合葬。在送女尸过程中,有道公在前引路,送葬者不是哭啼,而是吹打,其场面犹如娶亲,甚为隆重。
网络谣传
“阴婚”习俗
这张相片是摄于1930-1933左右广东,左边的女子出生在一个大户人家独女,男子是当地一有名帅哥,但家景不太好,富家小姐不幸早逝,亡去约十日后经6婆说媒,此男倒插门至女家继承家产。
旧时风俗,成年男女未婚而亡不吉,有钱人家找活人嫁娶,一般人家是找故去的男女嫁娶,名曰阴婚。此女亡去多时用木架将其架立成礼故双腿悬空。
后被证实为网络谣传,实际上照片上两人为当年居住在山西王家大院的居民。
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曾将此照片设为封面,用来介绍山西的风土人情。
危害
延安惨杀孕妇冥婚案,说明这一封建陋俗,让亡者的亲友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备受非孝思的折磨的同时,也成为诱发“杀人卖尸”的罪恶根源。买尸者迷信思想作祟和杀人卖尸者不顾法律道德妄求权财的欲望,导致一个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凄惨命案。